共同匯報標準

何謂共同匯報標準?

共同匯報標準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就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頒布的國際標準。

為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訂立法律框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通過《2016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而有關條例已於2016年6月30日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香港所有申報財務機構必須識別其賬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分,並定期向稅務局呈交報表以匯報須申報帳戶的相關資料,及由稅務局將資料轉交到相關稅務管轄區的稅務當局。

有關更多詳細資訊,您可瀏覽 香港稅務局網站經合組織網站 或聯繫您的稅務顧問。

常見問題

何謂共同匯報標準?

共同匯報標準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就參與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頒布的國際標準,以提升稅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稅。

何謂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是一項新機制。在此機制下,香港可將財務帳戶資料傳送至與香港簽訂了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協議的海外稅務管轄區。

共同匯報標準如何影響新客戶及現有客戶?

為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身分,如您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從富衛人壽(香港)有限公司 或 富衛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富衛」)購買保單,富衛將要求您提交自我證明表格以確認您的稅務居民身分。如您的保單是在2017年1月1日之前購買,富衛將根據您現有的帳戶資料識別您的稅務居民身分。如有需要,富衛將要求您提供自我證明表格以確認您的稅務居民身分。

誰是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框架下的申報對象?

任何持有富衛財務帳戶並在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參與稅務管轄區因其居民身分而有繳稅責任的個人或實體皆為申報對象。申報人士的財務帳戶資料將會被呈交至稅務局,及稅務局會將有關資料傳送至該帳戶持有人作為稅務居民所屬的相關稅務管轄區的稅務機關。

甚麼是自我證明表格?

自我證明表格是帳戶持有人就其稅務居民身分作出的一份正式聲明。在申請保單及/或隨後更改個人資料及/或當富衛對客戶稅務居民身分有疑問時,帳戶持有人須就其稅務居民身分填寫及提交自我證明表格。當受益人提交死亡索償時,受益人亦須填寫及提交自我證明表格。

申報財務機構須蒐集和申報哪些資料?

一般來說,財務機構須蒐集和向稅務局提交的資料包括您的姓名、地址、稅務編號、出生日期、出生地點、須將資料申報的稅務管轄區、保單編號及須申報人士所持有的財務帳戶的年終結餘或價值。

為什麼申報財務機構要求我在自我證明提供我的稅務居民身分?

根據《2016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申報財務機構須就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進行盡職審查程序,以識辨帳戶持有人及控權人的稅務居民身分。因此,帳戶持有人需要向申報財務機構提供其稅務居民身分。

如果情況有所改變並影響了我的稅務居民身分,該怎麼辦?

如情況有所改變以致影響帳戶持有人的稅務居民身分或導致已提交的自我證明表格的資料不正確,帳戶持有人應通知申報財務機構,並於有關情況改變後三十天內向申報財務機構提供一份已適當更新的自我證明表格。

哪些國家是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參與稅務管轄區?

全球已有超過一百個稅務管轄區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當中包括中國、澳門、英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您可瀏覽經合組織建立的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網站,以獲取參與稅務管轄區的完整名單。

我如何能獲取更多資訊及建議?

您可瀏覽香港稅務局網站經合組織網站 或聯繫您的稅務顧問。